(一)疫病防治措施
1、養殖場的總體衛生要求 。1)本養殖場建在地勢高燥、平坦的城市郊區,周圍三公里內沒有大型工廠,遠離居民區和公路主干線1公里以上,距離其它畜牧場也在1公里以上。養殖場內生活區和生活區嚴格分開,設有消毒室池、消毒室、消毒噴霧器等消毒防疫設施。 。2)養殖場嚴格執行如下消毒程序:①豬舍周圍,每2-3周消毒1次,豬場周圍及場內污水池、排糞坑、下水道出口,每1-2個月消毒1次。②豬場進出口設施消毒,每周更換1次消毒藥。③豬舍內定期進行帶豬消毒,正常情況下每周1次,有病情況下可每周2次,在免疫前、中、后三天不進行帶豬消毒。消毒后至少閑置2周才可進豬。進豬前5天再進行噴霧消毒1次。 。3)豬場內分設凈道和污道,凈道是專門運輸飼料和產品的通道;污道是專門運輸糞類、死豬和垃圾的通道。凈道和污道不交叉。死豬及時運走深埋,豬糞及時運到指定地點,采用堆積生物熱的處理方式作為農業用肥。 。4)豬舍通風口設置排氣扇,欄舍設置降溫設施。 。5)豬場堅持“自繁自養,全進全出”的原則,每批豬出欄后,對整個豬舍進行徹底清除、消毒。 。6)衛生消毒情況由技術科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實施情況,未按規定實施的,責任區內負責人罰款50元,按規定實施良好的獎勵50元。
2、免疫接種程序和方法 獸醫做好免疫計劃并監督免疫實施情況及免疫效果,技術人員要認真做好免疫記錄。未按免疫計劃實施免疫的,相關技術員罰款100元,獸醫罰款50元。注:不同生產廠家有不同用法,接廠家標簽說明參考使用。
3、疫病監測 。1) 預防接種。根據《防疫法》及配套法規要求,結合當地實際情況、有選擇地進行預防接種工作。 。2) 定期做常規疫病監測的疫。贺i口蹄疫、高致病性鏈球菌病、豬瘟等。 。3)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測、監督。
4、疫病的控制、撲殺和無害化處理等。 發生病疫后駐場獸醫應及時進行診斷,并盡快向當地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疫情。確診發生口蹄疫、鏈球菌病等重大疫病時,豬場會配合當地畜牧獸醫管理部門,對豬群實施嚴格的隔離、撲殺,全場進行徹底的清洗消毒,病死或淘汰的尸體按GB16548進行無害化處理,消毒按GB/T16569進行。
(二)藥物使用管理措施 藥品的管理 。1) 藥品采購由業務部門統一負責。所購藥品均來自有《進口獸藥許可證》的供應商。且各種購買手續應齊全。 。2) 生產部門負責對購進的藥品進行統一驗收和保管記錄,由公司獸醫師處方處方用藥,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合理用藥,未經批準擅自用藥者罰款100元。 。3) 獸醫在對生豬進行預防、診斷和治療疾病時所用的獸藥必須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規范》、《獸藥質量標準》、《獸用生物制品質量標準》、《進口獸藥質量標準》和《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定》的相關規定。必須使用符合《獸用生物制品質量標準》規定的疫苗對種豬進行免疫。 。4) 獸醫師有責任及時了解和學習國家有關獸藥使用方面的法規和規定,并指導技術部門和業務部門進行藥品的采購和使用。 。5) 獸醫師必須認真填寫獸藥使用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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